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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简介

 

 

     小额冠名慈善基金,是个人(家庭)和个体企业、小型企业、各类社会组织(以下简称“捐赠者”)以慈善捐助与社会互助的公益事业为目的,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,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资金而设立具有冠名权的基金。

  作为普通居民,很多人都不乏爱心,捐多少能冠自己的名字呢?小额冠名慈善基金认可捐赠起点为:个人(家庭)100元,个体企业500元,小型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1000元。个人(家庭)捐赠100元至500元和个体企业、小型企业、各类社会组织捐赠1000元至5000元的,须一次性捐赠注入。其中,个人(家庭)500元以上,小型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5000元以上,可一次性全额捐赠注入;也可分批或分年捐赠注入,分批或分年捐赠注入原则上不超过3年期限。如果分批或分年捐赠注入,捐赠者首次捐赠注入冠名慈善基金应不低于基金总额的40%。10万元以上分批或分年捐赠注入期限可延长至5年。

    冠名基金是市慈善总会依法向社会募集善款的形式之一,以捐赠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(以下简称“捐赠人”)的称谓与慈善捐助项目的名称而命名。凡热心于捐助社会特殊困难群众,自愿向石家庄市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者,均可提出设立冠名基金。

  冠名基金怎么用,捐赠人说了算。慈善总会将根据捐赠人的意向,选择捐助项目来定名称、定数额、定期限、定意向,设立慈善捐助专户,捐赠人将与市慈善总会签订捐助协议书。冠名基金则主要用于助老、助孤、助学、助医、助困、助残、赈灾和资助社会福利事业等慈善捐助项目,以及法律援助、心理援助、智力扶贫、环境保护和弘扬慈善文化等慈善品牌项目。捐赠人可采取定向或非定向两种方式建立冠名基金,也就是说爱心捐赠用在哪里捐赠人有决定权。

  捐赠人如需更改善款使用方向,应与市慈善总会共同商议确定后,签订变更协议书方可付诸实施。捐赠人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,确实无力履行冠名基金协议书书的约定,由捐赠人向市慈善总会提出申请报告,双方应签订解除冠名基金协议书。

    爱心企业捐赠,其职工可优先享受救助。捐赠人拥有冠名基金的冠名权,统称为“市慈善总会×××(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各类社会组织或个人称谓)×××(捐助项目名称)慈善基金”。根据冠名基金设立的基本要求,可自行确定或委托市慈善总会确定捐助项目、捐助对象,并以该基金名义进行实施。

  捐赠人建立的冠名基金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的规定,凭市慈善总会开具的公益性事业捐赠收据,可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(即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)。捐赠人拥有对该冠名基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
  捐赠人企业(单位)的职工和本人(家庭成员)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时,在国家各类保险和社会生活保障救助基础上,仍需要生活困难救助和慈善紧急医疗救助的,可优先再享受慈善总会的社会慈善救助。

    钱花在哪里,捐赠者有知情权。捐赠者冠名慈善基金设立后,可随个人意愿突破原认可捐赠金额,扩大基金额度。捐赠者自行选择的资助对象和捐助项目,应报市慈善总会审核备案。捐赠者委托市慈善总会选定的资助对象和捐助项目,市慈善总会应将其基本情况告知捐赠者,以增强双方的信誉度和诚信度。

【邢台市慈善总会秘书处翟立杰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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